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山东省体育局
山东省体育总会
山东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
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山东省地矿局老年人体育协会
山东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文艺委员会
2016年4月27日,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。
健身(广场)舞全国12套规定套路《中国美》(王广成版)
(一)比赛采用2014年全国健身(广场)舞竞赛规则。
1、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参赛队员12人,鼓励男队员参加,凡有男队员参加的可增加分值。
2、参赛队员年龄:女队员55周岁以上(1961年12月底以前出生者);男队员55周岁以上(1961年12月底以前出生者)。
3、参赛队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体检证明、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集体统一报名,否则不得参赛。
4、参赛服装要统一、美观、大方,符合健身(广场)舞特点,上场队员不得穿高跟鞋,不得佩戴各种首饰参赛。本次比赛不使用道具。
5、参赛人员以本人自愿、亲属支持、身体适应比赛为原则,各参赛队报名时须将参赛队员的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、集体报名表于2016年3月底前报送至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,地址: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37号,邮编:250001,联系人:王文静、张曼;联系电话:0531-51771328,电子邮箱:lntx8690@163.com。竞赛委员会联系人:刘娟娟,联系电话:13953177873。
(二)评分标准
1、服装与舞蹈表现的内容相符合;舞者的面目表妆容自然美观,精神饱满。
2、舞蹈表演动作协调,有一定的技巧性并能较好的完成,表演过程流畅,队形变化整齐合理,具有较强的表现力,要求队型变化五次。
3、舞者对舞曲音乐理解准确,舞蹈动作与舞曲音乐吻合,节奏把握准确。
4、比赛中如出现服装、头饰、舞鞋脱落,队员中途无故上、下场,集体或个人表演出界等,酌情扣除表演分值。
(三)参赛音乐
本次比赛的舞曲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。
比赛设:优胜奖和优秀奖
裁判长、裁判员由省直老体协选派。
(一)参赛队一律不交报名费。参赛所需的交通费、服装费、医药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(二)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主 任:杜念芬
副主任:辛国栋 刘娟娟
主 任:林伟宁
副主任:刘莹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