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官方网站!

通知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通知公告

第三届夕阳红健身运动会门球竞赛规程

时间:2016-03-18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108 次

一、主办单位

 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 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  山东省体育局
  山东省体育总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  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
  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
三、协办单位

  山东省地矿局
  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委员会
  济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燕山门球场

四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
  2016年9月20日至23日,在济南市燕山门球场。

五、参赛单位、办法

  以省直各厅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,驻济各大专院校、省军区老年体协、中央驻济单位、大型企业老年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。

六、运动队及运动员资格

  1、运动队以男女混合队或男队、女队均可报名参赛。
  2、年龄规定:男运动员55周岁以上(1961年底以前出生),女运动员50周岁(1966年底以前出生)。

七、参赛要求

  1、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7至8人(含司机),男女不限,报名表中注明出生年月。
  2、球队统一着装,穿平底鞋入场;自带球棒、号码布、教练员队长袖标;不得佩戴任何妨碍比赛的附属物入场。
  3、每个队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的比赛,本队教练员可以兼队员,但不得兼另一个队的教练员;队员可兼另一个队的教练员,但不得兼队员。可以外聘教练员;但外聘教练员只能担任一个队的教练员,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比赛成绩。
  4、裁判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  5、全体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,适应门球比赛要求,本人自愿,亲属支持,填写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  1、执行《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。
  2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,每个小组编4-5个队参赛,取小组第一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分组赛小组数超过8名,要实行抡号附加赛,决出前八名参加决赛。
  3、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,违规者按妨碍比赛判罚。

九、经费

  1、参赛队一律不收报名费。
  2、各运动队服装费、器材费、交通费及医药费等费用一律自理。
  3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
十、奖励

  比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,分别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(员)和组织承办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。参赛队员按实际人数发纪念奖。

十一、竞赛委员会及工作机构

  (一)竞赛委员会
  主  任:杨志宏
  副主任:侯绍臻  崔军顺  秦树军  陈  伟  贾永信
孟庆宝
  委  员:王  军  牛孝恩  孙丽华  蔡  强  孙效宏
      孙树堂  李建强  苏效国  张忠厚  武传典
      高宏伟  高福顺  顾锦州  詹洪成  康延敏
  (二)工作机构
    1、竞赛组:李建华  李保东  施继文
    2、场地器材组:李士彬  奚崇生  张福荣  徐静珠
    3、裁判组:
     裁  判  长:侯绍臻
     副裁判长:张文华  许爱荣  孙淑勤
     裁判组长:于福春  王  萍  孙丽华  周玉哲
      张福玲  冯延起  丛荣滋  杨兴翠
      裁 判 员:杨明娟  胡振芳  白素春  张  敏
      郭文娣等28人
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

    主  任:崔军顺(兼)
    副主任:张宝山

十三、其他事项

  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9月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2、报名地点:中建八局祥瑞路“老年之家”。
  3、竞赛委员会联系人:杨志宏电话:13515310697

十四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,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。

 

2016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