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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15日至18日“体彩杯”门球竞赛规程

时间:2015-04-17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108 次

一、主办单位
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山东省体育局
山东省体育总会
二、承办单位
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
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
山东省地矿局
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委员会
济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燕山门球场
四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2015年9月15日至18日,在济南市燕山门球场。
五、参赛单位、办法
以省直各厅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,驻济各大专院校、省军区老年体协、中央驻济单位、大型企业老年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。
六、运动队及运动员资格
1、运动队以男女混合队或男队、女队均可报名参赛。
2、年龄规定:男运动员55周岁以上(1960年底以前出生),女运动员50周岁(1965年底以前出生)。
七、参赛要求
1、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7至8人(含司机),男女不限,报名表中注明出生年月。
2、球队统一着装,穿平底鞋入场;自带球棒、号码布、教练员队长袖标;不得佩戴任何妨碍比赛的附属物入场。
3、每个队员只能参加一个队的比赛,本队教练员可以兼队员,但不得兼另一个队的教练员;队员可兼另一个队的教练员,但不得兼队员。可以外聘教练员;但外聘教练员只能担任一个队的教练员,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比赛成绩。
4、裁判人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5、全体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,适应门球比赛要求,本人自愿,亲属支持,填写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。
八、竞赛办法
1、执行《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。
2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,每个小组编4—5个队参赛,取小组第一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并决出前八名。
3、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,违规者按妨碍比赛判罚。
九、经费
1、参赛队一律不收报名费。
2、各运动队服装费、器材费、交通费及医药费等费用一律自理。
3裁判员、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负责。
十、奖励
比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,分别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(员)和组织承办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。参赛队员按实际人数发纪念奖。
十一、竞赛委员会及工作机构
(一)竞赛委员会
主  任:杨志宏
副主任:侯绍臻  崔军顺  秦树军  陈  伟  贾永信
委  员:王  军  牛孝恩  孙丽华  蔡  强  孙效宏
孙树堂  李建强  苏效国  张忠厚  武传典
高宏伟  高福顺  顾锦州  詹洪成  康延敏
(二)工作机构
 1、竞 赛 组:  李建华  李保东  施继文
 2、场地器材组:李士彬  奚崇生  张福荣 
 3、裁判长:侯绍臻
       副裁判长:张文华  许爱荣  孙淑勤
       场地组长:于福春  王  萍  孙丽华
              周玉哲  张福玲  冯延起
              丛荣滋  杨兴翠
       裁判员:李和美   张曾英  白素香
             张  敏  郭文娣等20人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
       主  任:崔军顺(兼)
       副主任:张宝山
十三、其他事项
 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9月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2、报名地点:中建八局祥瑞路“老年之家”。
 3、竞赛委员会联系人:杨志宏  电话:13515310697
十四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,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省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5年3月16日